从贵阳户外广告与消费者行动的关系而言,贵阳户外广告可以说是“场所媒体”,企划户外广告,要点如下:
(1)符合广告主之意愿——首先考虑广告主设置户外广告之目的为何,考虑是“企业广告”还是“商品广告”,再对广告主所提供的“公司名”、“商标”、“标准字形”等资料,予以仔细研究。
(2)适应大众的趣味——为了获得最大广告效果,应投大众之所好。例如在霓虹密布地段,偏重灯光的强度,色彩的浓艳,点灭的复杂,这种霓虹广告,反而会造成反效果,得不偿失。如果在极端色彩缤纷、霓虹泛滥的闹市,装设单色无点灭静态的霓虹灯,反而会特别吸引逛街者的目光。
(3)实地调查现场——户外广告之设置,必须适应当地环境,不论广告主的希望如何深切,不论广告所能发挥的效果如何宏大,如果不适应实地情况,就不可施工。
(4)遵守相关法规——按我国第八届全国人大第十次会议通过之((广告法》第32条,有下列情形之一者,不得设置户外广告:
①利用交通安全设施,交通标志的;
②影响市政公共设施、交通安全设施、交通标志使用的;
③妨碍生产或者人民生活,损害市容市貌的;
④国家机关、文物保护单位和名胜风景点的建筑控制地带;
⑤当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禁止设置户外广告的区域。
(5)媒体现场调查——调查户外广告所在的城市在全国人口、产业,所占地位如何,调查户外广告位置在该城市范围内所占的经济地位如何,如闹市、交通要点、批发市场、群众密集的体育场或展览会场。更要调查附近已有户外广告物的情形,如现有之广告规模、构造、形式、色彩、灯光、点灭状态等。
(6)观众调查——户外广告之观众,是机场、车站之旅客或公车乘客,观众量的多少,可参考当地相关机关交通流量统计资料。观众的质,可由住宅区、商业区、工业区或观光区,分析观众的质。
(6)观众调查——户外广告之观众,是机场、车站之旅客或公车乘客,观众量的多少,可参考当地相关机关交通流量统计资料。观众的质,可由住宅区、商业区、工业区或观光区,分析观众的质。
(7)设置条件调查——调查该媒体位置可能设置多大规模之广告物、建筑物的负荷强度等,应参考该建筑物结构图。
(8)广告预算——以日本为例,户外广告媒体费之概算程式是:
地价× 1/3 x广告面积。广告工程费与广告物之建筑费及其使用之电费有关。概算单价,应按无灯光广告牌及有灯光者,分别就其构造材料、面积大小等项目计算。